獎項類別與提名程序
1. 傑出專業獎
此獎項旨在表揚在物流業表現出卓越才能和潛力,並致力於進一步發展的年輕從業員。獲提名者須在其參與的重要物流項目中有出色表現,尤其在創新、高端物流發展、智慧物流和綠色物流等領域。
在遞交提名時,獲提名者須擔任中層或以下的職位,其年齡亦須為35歲或以下。
2. 創新領導獎
此獎項旨在表揚具有卓越領導才能的年輕高級管理人員。除了在專業領域有的成就外,獲提名者須對香港物流業發展作出重大貢獻,尤其在創新、可持續發展、促進區域和國際合作及推廣等領域。
在遞交提名時,獲提名者須於物流業工作至少五年,並正擔任高級管理層職位,其年齡須為45歲或以下。
所有獲提名者必須持有有效香港居民身份證,並全職從事與物流相關的工作。提名必須由相關公司、專業團體或行業協會提出。評審委員會只會就獲提名者在物流相關範疇的貢獻進行評審。
每位獲提名者只可被提名參加一個獎項類別。倘秘書處就某獲提名者收到多於一份提名表格,首份呈交至秘書處的完整提名表格將被認定爲該候選人的有效提名者。涉及該獲提名者的其他提名將不予考慮。
每個獎項類別的得獎者數目不設上限或級別。獲提名者只要達到評審委員會設定的基準分數便可獲獎。
提名資格
所有在香港註冊、並涉及物流相關業務(例如設有物流部門)的公司、專業團體或行業協會均具提名資格。獲認可的物流服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例子。評審委員會保留提名資格的最後決定權:
貨運服務 (空運、海運、鐵路運輸、公路運輸及多式聯運的最後一公里配送)
倉儲與存儲服務 (倉儲、冷鏈存儲、配送、訂單履行及庫存管理)
特定物流服務 (處理食品及醫藥品、危險品、重型及大型設備以及高價值貨品的物流服務)
第三方、第四方及第五方物流服務 (增值物流服務、物流顧問與管理服務以及端到端供應鏈優化)
智慧與可持續物流 (綠色物流、智慧物流以及相關科技供應商)
每間公司 / 機構就每個獎項類別只能提名一人。
評審準則及過程
評審委員會由政府及物流業界代表組成,成員包括運輸及物流局代表、香港物流發展局的成員以及其他來自物流業不同領域的業界翹楚。評審委員會會按以下五大準則作評審,並會設定基準分數以決定得獎者名單。
獎項類別 |
專業成就 |
對物流業的個人貢獻及承擔 |
持續進修及自我增值 |
領導才能 |
行業先驅 |
傑出專業獎 |
40% |
30% |
10% |
10% |
10% |
創新領導獎 |
15% |
15% |
10% |
30% |
30% |
兩階段評審制
第一階段:根據提名表格及資料對獲提名者進行評分
第二階段:與在第一階段得分最高的獲提名者進行面試以選出得獎者
秘書處會於第一階段評審結束後,以書面通知入圍之獲提名者有關後續面試的安排。入圍之獲提名者必須出席後續面試方能取得獲獎資格。